各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4月7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滨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滨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桑培伦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主持会议并通报2015年度全省法律援助综治考核情况。滨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恒武出席会议。滨州、济宁、德州、聊城等四个市司法局作典型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和鲁办发【2016】7号文件,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以“四个转变”(由扩大办案数量向提高办案质量转变,由加大经费投入向管好、用好经费、增强经费使用效益转变,由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向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由一般性普遍宣传向以案说法、以事论理等定向宣传转变)为抓手,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努力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创新突破发展。
吴溪清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做好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切实把“两办”精神落到实处。要扩大范围、增强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要。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覆盖人群,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努力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推动办案质量迈上新台阶。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要加强质量管理,将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引入同行评估制度,加强对案件承办人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加强督查,努力提升办案补贴发放水平。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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