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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滨城区司法局这样做

时间:2021-08-13 17:25:37  来源:法治山东网滨州  作者: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丰富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滨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为精确掌握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开展现状,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暨以案释法指导培训工作会议,选择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烟草等领域的部分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评审人员主要从案卷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着眼,围绕执法主体是否适合,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否到位,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对本次评查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案卷进行了充分研讨,区司法局结合具体案例在法条的适用、行政处罚案卷易发生问题处理等方面开展了指导培训,促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执法“准度”。

  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区司法局对“不罚”“轻罚”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编制公布了《滨城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2021年版清单共涵盖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22个行政执法领域,调整后共有468违法行为事项,其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13项,“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194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减轻行政处罚”61项。下一步,滨城区司法局将继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完善“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不严格落实清单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主动听取企业对清单执行情况的反馈反映,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三是创新建立直报机制。为方便被执法主体反映行政执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商户、企业合法权益,滨城区司法局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直报机制。选取了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监督科室作为常态化联系点,加强部门内部制约与监督;在全区选取了26家个体工商户作为行政执法监测点,选取了26家企业作为涉企检查直报点,商户、企业代表可随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进一步提升执法公正化、文明化、规范化水平。联系点、监测点、直报点三点连接,系紧了执法“红线”。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地推进直报机制取得新实效,8月11日,区司法局局长刘军、副局长赵振春及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赴部分街道开展座谈调研,与企业、商户负责人进行了细致交流,深入掌握目前执法现状,并了解了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愿景。

  通过座谈调研,发现企业和商户对我区目前的执法工作比较满意。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即时监督机制,搭建更加规范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发现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及时介入进行纠正,必要时将开展个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企业或商户,以直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努力为新的“六个滨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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