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滨州讯 春节刚过,新学伊始,为保障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狠抓校车安全管理,不定期组织警力上路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坚持从严从紧,对“黑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全力为孩子们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线。
2月17日,正在路面巡逻的四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福田面包车正从滨城到沾化区黄升镇接送幼儿园学生,涉嫌“黑校车”接送学生。
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行动,于当日16时许,民警在沾化区黄升镇大辛村,将正去黄升镇颜家村送幼儿园学生的中型普通客车查获,车牌号为鲁M18787。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车上有一名教师和9名学生,经民警核查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不符合接送学生校车标准。该车目前已被沾化交警大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十八条之规定将该车依法进行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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