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滨州网               主编信箱:fzsdwxw@163.com  新闻热线:18754362777
滨州站头图
法治济宁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县市区频道: | 滨城区 | 沾化区 | 惠民县 | 阳信县 | 无棣县 | 博兴县 | 邹平县 | 经开区 | 北海区 | 高新区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社会与法

市法院:判决裁定你不“听” 监狱里边有你“空”

时间:2016-03-08 10:39:20  来源:法治山东网滨州  作者:赵凤良

  判决裁定你不“听” 监狱里边有你“空”

  法治山东网滨州(讯通讯员赵良) 生活中,有人对于法庭的判决、裁定,一直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认为“我就是不听你法院的,你能怎么着?”其实不然,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行为,不仅现在有多种压缩其生存空间的措施,而且,有的还涉嫌违犯刑法,构成犯罪。

  齐民与何俊因一起错综的债务纠纷,便一直打算能避免损失。“快!这辆车就是何俊的,追上去!”在2014年3月份,齐民将一辆在张文名下的多用途乘用车拦下,强行开走。气愤不过的何俊,来到了公安局报案,声称“我的车被抢了”。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他们之间因错综复杂的债务引起,没有犯罪事实,于2014年9月4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为了要回车辆,张文于2014年12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齐民返还上述车辆及车辆行驶证。后法院作出了齐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强行开走的车,及车辆行驶证返还。判决生效后,齐民以“我就是不还,看你们能把我怎么着”的态度,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此,2015年6月,张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7月16日两次向被执行人齐民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齐民仍置若罔闻,说“我就是不给他!”。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齐民仍拒绝返还车辆及行驶证,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法院以齐民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

  2015年7月29日,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与2015年11月4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2月18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2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自己因藐视法律可能带来的牢狱之灾,齐民后悔不已,并当庭认罪。法院一审判决齐民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赵凤良)

  山东省滨州中级法院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滨医附院:建设急救大平台 变“绿色通道”为“零通道”
滨医附院:建设急救大平
滨州交警提醒您:城区内开车 放心大胆“借右转专用道直行”
滨州交警提醒您:城区内
滨医附院急救中心:救护车的长鸣 胎心的律动 他们在春节为生命守岁
滨医附院急救中心:救护
滨州农商银行吹响消保金号角 开展送福下乡活动
滨州农商银行吹响消保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