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滨州讯 中院李全昌、赵海永、刘连义共同撰写的论文《民法总则与商法的衔接问题研究》入选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该论文论述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是民法与商法衔接的基础,总结了民法总则对商事规范的提取原则,从私法自治原则、商事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构建统一的主体制度、构建统一的法律行为制度、构建统一的代理制度等五个方面具体论证了民法总则与商法衔接问题。
12月17日,年会在威海召开,刘连义作为作者代表参加,并就论文作了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