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安保维稳及应急处置工作,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快速行动,积极做好全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今年一季度,全市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1112件,同比增长90.4%。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未发生重大集体争议和群体性事件,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与“互联网+调解”平台推广应用。针对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传达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疫情期间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要求,积极研判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防范对策措施,努力把疫情对仲裁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设置专门当事人接待室,配置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酒精等防护物资。接待当事人、开庭庭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限定参加庭审人数,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动平台在基层调解组织的上线使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足不出户”便捷有效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服务。
二是统筹隐患集中排查与企业内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中的隐患进行了集中排查,并根据隐患特点制定化解对策。通过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采取送法进企业、走进仲裁庭、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等活动形式,了解企业在日常人事管理中遇到的困惑,解答企业关心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问题,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与企业就建立内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进行探讨,为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了及时可靠的法律帮助。
三是统筹重大集体争议预警与仲裁快速处理应急预案。在《关于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基础上,修订完善全市重大集体争议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工作预案,强化重大集体争议动态监测和预防预警,重点监测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淘汰、化解过剩产能涉及企业,掌握用工变化。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回访、信息共享和企业内部协商机制,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化解重大集体争议处理中作用,完善重大集体争议仲裁快速处理制度,优化处理流程。
四是统筹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与每日安保维稳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当前调解仲裁工作中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指导全市仲裁机构及时恢复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审理,规范立案程序,提升统计报表工作质量。为确保上级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安保维稳情况,安排专人将每日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确保不发生迟报、漏报、误报事件。
通讯员:孙静 商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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