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滨州网               主编信箱:fzsdwxw@163.com  新闻热线:18754362777
滨州站头图
法治济宁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县市区频道: | 滨城区 | 沾化区 | 惠民县 | 阳信县 | 无棣县 | 博兴县 | 邹平县 | 经开区 | 北海区 | 高新区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城管执法

南京鼓楼区原区长受贿一审被判11年

时间:2011-05-21 02:47:29  来源:  作者:

原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徐苏宁受贿一案昨天宣判。经指定管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徐苏宁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徐苏宁,男,1961年出生,江苏常州人,历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鼓楼区委常委、副区长,鼓楼区委副书记、副区长,2004年12月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年5月因涉嫌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被免职和双规。导火索据信是长期负责鼓楼区拆迁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季殿元受贿案。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0年,徐苏宁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6万余元,美元、金条、金鹰购物卡若干,小轿车一辆,合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案发后,徐苏宁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其家人积极退赃,现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另查明,徐苏宁落网后曾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

  昨天下午,苏州中院借用南京中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作出宣判。苏州中院认为,徐苏宁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其归案后虽如实供述受贿事实,但不构成自首;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依法不构成立功。鉴于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收受的贿赂财物均已退缴且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陈珊珊)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山东移动滨州分公司顺利完成《黄河楼新春大型灯会》活动保障
山东移动滨州分公司顺
滨州农商银行吹响消保金号角 开展送福下乡活动
滨州农商银行吹响消保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
山东航空学院来了! 省市签约共建滨州学院 !
山东航空学院来了! 省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