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考上好的学校,将来才能够找份体面的工作。在他们看来,接受了好的教育,将来飞黄腾达不说,至少也能够衣食无忧了。因此,出现了“一掷千金”要将子女送到重点学校学习的现象。
正是借助父母想要将子女送入重点学校“望子成龙”的这股心切,部分教育工作者便开始以权谋私、贪墨成风。
首先,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安排学生入学,并收受父母所送的“学位费”。在每年入学季,利用这一职务便利,大额收取相关费用,以此获取高额非法财产来中饱私囊。
其次,根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子女随父母双方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的居住证,其子女合理安排进入所划辖区内的学校。借助这一政策,部分教育者探索到其灰色地带的巨额利益,与其学校所负责区域内的房屋中介朋比为奸,将充满血腥之气的爪牙伸向了断杼择邻的父母的口袋里。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是立国之本,而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是教师的素质。因“财”施教这一现象反映的不只是教师自身素质的缺失,也是相关监察部门的失职。同样我们的制度、我们的家长、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说都是有一定责任的。遏制贪污源头,均衡教育资源、加强制度建设才是根本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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