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滨州讯 随着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开展,房子的产权成为了不少购房者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2017年9月11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了《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加强专业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严把“产权审核关”,多措并举严禁“小产权”房合法化。
首先,摸清底数,出具“产权清单”。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前期,对全县40多个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全部进行了测量、落宗,筛查出了符合不动产登记的大产权房清单,为后期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打下可靠的基础。
其次,严格审核,杜绝“小产权”房落宗。只有土地手续齐全,房屋规划、竣工等手续完善后,房屋及土地确认落宗一体,才能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以及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不动产落宗及查询证明”后方可进入登记环节。
最后,严把“两证齐全”关。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权籍环节的“不动产落宗及查询证明”后,由申请人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2证或不动产权利证书进行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等业务。
通过以上措施的开展,有效地杜绝了“小产权”房合法化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菲 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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