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滨州讯 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阳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服务和支撑不动产登记为根本出发点,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开展权籍调查,形成完整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不动产登记的需要。
一、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规范开展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使房屋登记数据“落宗”、“落户”,生成不动产单元号,进而颁发不动产权证。根据阳信县最新公布的权籍调查办理流程,开发商在新建房屋预告和首次登记时都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权籍调查,调查结束数据入库出具权籍调查审核证明后,再到办证点办理申请登记。
二、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对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如房产测绘、勘测定界等)进行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当继续沿用,不再重复测量。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优化流程创新方法,提升权籍调查效率
在房地数据整合的过渡期,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多种方法,优先完成房地产交易活跃等重点地区的房地数据挂接,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提升权籍调查工作效率,满足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对于已有宗地信息不完整或利用已有资料无法实现房屋落幢落宗的,为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在确认土地权属合法的基础上,依据《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利用影像图、地形图等数据资料,通过预编宗地号,并落实房屋位置,编制形成不动产单元代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尽快组织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并将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完善权籍信息。【不动产登记中心 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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