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滨州讯 清洁取暖工作是我国针对大气污染、环境保护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今年我区共计承担1113户居民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任务,涉及我区8个村庄,截至10月28日,1113户居民全部实现可点火条件,全市率先达到点火率100%。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
为保证“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清洁取暖改造奖补资金的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全区清洁取暖改造资金保障工作,按照《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滨财建【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两手抓,同时抓的双向任务落实。
“煤改气”“煤改电”改造过程中,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时刻以民心工程抓实抓劳,采用新型取暖设备、清洁型煤炭等方式,对我区改造村居进行统一整改,针对居住户老年人居多的实际问题,我局将实行统一搬运工人,将取暖设备发放至每一户每一家。
目前,我区“煤改气”工作已全部完成,完成后,改造后村民对此项工作表示肯定,许多村民表示,自从家里烧煤改成烧天然气之后,家里干净了许多,不会像之前那样烟熏呛人,改造后做饭、生活用水比之前大大方便了许多。改造工作虽已完成,但我局将这项工作定为持续性工作,将时刻关注改造村居的动态变化,后续工作要落实到每一户村民之中,定期监督督促两办保证“煤改气”“煤改电”之后的后续问题,保证村民过上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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