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博兴县化工行业VOCs提升改造及涉水企业专项检查行动”会议。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涉水企业大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制定了《博兴县化工行业VOCs提升改造及涉水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要求,对我县涉水企业重新摸排、调研,对化工行业VOCs企业提升改造进度进行检查督促,认真理清家底,做好污染源调研台账。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区域和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会议要求,各行动组对辖区内日排水100立方米及以上的企业进行详细全面摸排,实地调研,并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按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直排企业和纳管企业分类填报情况表。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环境问题要拍摄照片和视频固定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依法从快从重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本次行动旨在强化源头治理,推进精准治污,全面提升我县水、气环境质量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应对水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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