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交警六中队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依法查处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人,取得良好战果。
近日,博兴交警六中队民警在兴福镇汾王路执勤时,查获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马某、王某、张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民警遂带其三人至医院抽取上肢静脉血并及时送检,经滨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马某、王某、张某案发时所抽取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均在每百毫升一百以上,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马某、王某、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11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马某、王某、张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11月5日,经博兴县公安局批准,对马某、王某、张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博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切莫忽视安全,藐视法律,以身试法!
(滨州市博兴县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