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司法局秦皇台司法所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秦皇台乡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秦皇台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司法所长李新军对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注意的事项强调了四点:一要端正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矫正对象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必须严肃对待、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以前违反各项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都受到了训诫或者警告处罚,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行自我改造。二要引以为戒。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和放弃你们,所以你们要有感恩的心。三要按时报告、服从监管。按照《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每周报告一次,实行普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每两周报告一次。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违反规定带来的后果和将受到的处罚;要明确身份、端正态度、认真学习、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以良好的心态、崭新的姿态顺利回归社会。四要遵纪守法。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两会”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关于报告、会客、外出等规定,提高自己的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端正服刑态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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