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支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Ⅲ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后,我大队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抓重点、攻难点,上下联动,全面整治,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认清形势任务,紧盯工作目标,强化部署落实。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并适时加大宣传报道,形成有力整治氛围。同时,迅速制定下发了《滨城区大队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大队专门成立督查组,深入责任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法处罚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二、注重联防联控,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责任追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效工程,不能单打独斗,需要相关部门协同作战,为此,大队会同交通、城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点线结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不留死角。针对工程运输车、冒黑烟等车辆超载、抛洒滴漏、闯禁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通过设置固定检查点和成立流动执法小组等方式,落实管控措施,依法处罚,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狠抓重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大队要求车管所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车辆实施与新车相同的排放标准等方式严格车辆转移登记管理,对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执行国Ⅳ标准,对市内转移的车辆尾气排放需达绿标车标准;在用车转籍过户和定期检验工作中,排放不达标的在用车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或办理转籍过户手续。
四、完善交通标志,加强无绿色环保标志限行区管理。大队接到通知后,立即排查辖区环保交通标志的设置,对市区黄标车禁行区域路段进行了详细的实地查看,分别再辖区东外环、南外环、北外环增设和完善了黄标车禁行、限行标志以及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禁入市区的交通标志50块余块,完成了市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任务。截止目前,共查处闯禁区违法行为1356起。(崔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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