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25日,博兴县兴福镇汾王村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仅用六小时成功破获该案,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0年03月25日16时10分许,交警大队接122指挥中心指令:在博兴县兴福镇汾王村,一辆轿车停放被撞,另一车逃逸,请求交警到现场出警。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对被撞车辆驾驶员询问得知,肇事车辆为一白色越野车,事故发生后沿路向北逃窜。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兵分两路,一组勘查现场,一组根据越野车逃逸方向向村里进行追踪,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汾王村王某驾驶的鲁MU97XX号白色越野车有重大嫌疑,经过一系列侦查,办案民警在乐安大街某KTV门口将肇事车辆查获,并将驾驶员王某抓获归案。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王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肇事时自己没感觉出来,直到民警找到自己时才后悔不已。
目前,王某已被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二、4月4日16时25分许,吴某驾驶鲁CSAXX号小型轿车沿博兴县曹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兴福镇兴益村时撞于前方顺行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上载着益某某)尾部,致高某某、益某某受伤,两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逸,当日22时许,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在曹王派出所大力配合下,在曹王镇西赵冯村吴某家中将其及肇事车辆查获。吴某到案后,仍对交通事故事实企图隐瞒,在办案民警掌握的一系列实事证据面前,吴某最终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博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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