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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要缴纳多久才能申请贷款?

时间:2021-03-30 14:50:25  来源:法治山东网滨州  作者:郑定志

   一、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2、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3、对于经核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条件
  虽然全国各地的贷款条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贷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标准,连续缴存足额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标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3、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核心认可的担保。
  6、其他规定条件。
  一般符合以上这些条件,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具体条款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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