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阳信县温店镇刘厨村村民刘某龙在镇政府领导及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市司法局送上一面写着“尽心用情,为民解忧;履职尽责,百姓信赖”的锦旗,感谢市司法局及派出驻村“第一书记”韩英选的鼎力相助,帮助自己工伤致残七年赔偿没有一丝进展的案件最终获得赔偿。
2022年1月5日,“第一书记”韩英选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发现老党员刘某泉缺席活动。之后,韩英选来到刘某泉家走访,获知刘某泉老伴长年有病,孙子刘某龙幼年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从小跟随爷爷奶奶长大。成年后的刘某龙工伤导致高位截瘫,至今未得到赔偿。
为了尽快帮助刘某龙走出困境,韩英选第一时间带着经验丰富的律师登门,了解案情细节并现场受理案件。经了解,2016年10月6日,刘某龙在滨州高新区某公司工地不慎从高达约12米的车间房顶坠落,导致腰椎骨折并截瘫,双脚多处骨折。后经刘某龙申请,2017年2月市人社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于是,韩英选立即与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和援助律师一起多次商讨办案思路,调取涉案项目开发商及总包单位工商登记信息、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工伤保险待遇赔付主体;帮助刘某龙向市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数额。
2022年7日18日,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鉴定,刘某龙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叁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10月20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做出终局裁决: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等共计32万余元;2、2023年1月起,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5874.5元,及补偿社会保险机构定期上调伤残津贴标准数额,至刘某龙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之日止。
2023年3月1日,滨州某建筑公司诉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出劳动功能障碍鉴定的等级过高,据此测算的赔偿数额过高的观点。经过援助律师的积极努力,3月13日,市中院作出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鉴于滨州某建筑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定生效裁定,“第一书记”韩英选多次到区法院上门和电话沟通协调,联系援助律师帮助刘某龙向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刘某龙来到滨城区人民法院,在过付款确认书上签字,先予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金共计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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