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讯 (记者 王晓光)6月24日本网记者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投诉电话,据了解,李女士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2015年3月中旬上班期间,在当地联通公司办理了一张联通手机卡,当时李女士是出示的本人的身份证,由工作人员为其办理。李女士自使用之后,话费一直在网上缴纳。近几日,李女士去当地营业厅办理业务时,却没想到该手机号的名字不是自己。当时自己使用身份证亲自办理的,为何户名不是自己呢?这让李女士很纳闷。
李女士在电话里向本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这个手机号用了一年多了,没想到办业务时却发现机主显示另一个人的姓名。随后拨打联通公司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24小时后给回复,没等到联通客服10010的电话,却等到了一个手机号显示四川达州打过来的电话,自称是山东联通公司的办公人员王晓辉,需要提供自己的详细信息。”李女士担忧道:“这个手机号不是我的名字,是不是随时可能被别人拿走?而这位来自四川的电话是不是联通公司的办公人员,要自己的详细信息,又要干什么呢?而且手机号登记的不是自己的姓名,又没有这个姓名的身份证,也不认识这个人,那么涉及到这个手机号的查询、挂失、补卡这些业务的时候,我又该怎么办理呢。”
那么,到底是谁“偷”了李女士的手机号呢?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作出相关回应。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
2013年9月1日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对新增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实施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严格实行“先登记,后服务;不登记,不开通服务”。 自施行之日起90日内,对于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运营商应当催告其10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将暂停为其提供电信服务;暂停服务后90天内依然不补办,就会终止服务。此次实名制,工信部对三大运营商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如果运营商不配合实名登记工作,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泄露、篡改、毁损或出售用户个人信息,也将面临1万至3万元罚款。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