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
联通手机号被登记到他人名下,消费者的权利受侵犯(追踪报道一)
联通公司普通职员 说话为何这么“牛”(追踪报道二)
联通公司员工办公失职,过户手续明显造假(追踪报道三)
联通公司员工私改客户信息,领导不闻不问可谓无作为(追踪报道五)
法治山东网讯 (记者 王晓光)本网继续对李女士投诉联通公司《联通手机号被登记到她人名下》的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记者通过李女士了解到:
6月24日下午济南联通工作人员电话中承认是自己的失误,只需要李女士身份证号就能过户,态度极其不好,也不为自己的失误表示歉意。李女士并没有同意这种在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过户。
6月25日联通客服电话中对员工恶劣的态度表示歉意,并没有要求工作人员道歉,只说到时候公司领导对相关人员会进行考核。联通公司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的确是工作人员的差错,资料登记错了。针对人员的失误问题,联通公司的领导决定给予李女士50元话费作为补偿,处理这件事。对于处理结果李女士并没有同意。
客户信息资料被修改百思不得其解
6月27 日下午李女士给联通客服打电话,咨询事件的进展,联通客服人员回复:用户名已经更改。李女士蒙了:自己向联通公司投诉手机号被登记到她人名下,但是自己从来没有要求过办理变更手续啊,难道是联通的系统错了?带着几分疑虑,李女士在联通的系统上进行了查询。一查,把李女士吓了一跳,还真改了。令李女士气愤的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到场的情况下,竟私自改过来了。这就是联通公司对待客户的服务?对你们公司的作为深感可耻和厌恶,能力有限。真不知道领导天天在忙什么?任由下面的工作人员胡作非为”当事人说。
通过录音了解:
本网通过李女士所提供的三次录音了解,联通手机号被登记到她人名下属于事实,的确是联通公司人员的失误,为自己的失误辩解、推辞、毫无改过的态度。在李女士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到场的情况下,通过李女士以前登记的资料私自给李女士过户。
联通公司为客户办理过户业务,历来的原则是征得本人同意,而当事人所反应的情况却与以上原则完全不同,联通公司未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即私自修改户主资料,在业务流程上就己经属于违规操作,对客户也构成了侵权。也没有身份证证明就能私自更改用户的名字呢?难道作为一个联通公司的员工就可以随意更改用户的资料吗,其公司所倡导的诚信经营理念可存?联通公司的信用何在,客户的权益何在?截止发稿,联通公司也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四、联通公司依法而不顾 你该深思了?
随着当今天社会的发展,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极其重要,各类因个人隐私信息泄漏被随意利用引发的一些敲诈、勒索方面的刑事案件层出不穷, 投诉人杜某遇到的这种情况虽说还未发生这样的事件,试问要是出现这样的情况,联通公司该如何解释呢?
鉴于以上可能发生的情况不说,单单此次联通公司的做法就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意味着信息泄露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国家信息化立法”的重要部分,其规定保护的范围不仅仅是公民个人隐私。从现行法律上来说,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范围大于隐私。比如说,你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你的医药档案、你的职业情况等等,这些也许够不上隐私,但都属于这部法律保护的范围。在国外,发生侵害个人信息的情况,如果构成犯罪,根据情况严重性是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此次联通公司之行为不得不让人深思,希望能引起联通公司的重视,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未经过当事人的允许,私自给客户更改信息。 虽然不知道是否领导安排,还是该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但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应承担民事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还应尽快作出相关回应。
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